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学院首页 | 人力资源处首页 | 人才招聘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人力资源处首页>>办事程序>>专业技术>>正文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引
2013-10-31 15:28  

 

事项内容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引

办事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的时间

每年3-5月(详见每年通知)

申请对象

在职在编教师

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系统生成);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必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必须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国内学位证书鉴定必须由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中专毕业生学历证书鉴定中心出具,可提前准备);

4.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32mmX22mm),要求同底;

9.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受理部门

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804A)咨询电话:89226015

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http://jszg.gdhed.edu.cn)系统,注册报名。

2、申请人准备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804A)。

3、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收费标准

需参加教学能力测评人员,测评费用240元/人

备注

个人材料提交要求及申报表样本详见附件


附件【201442530637.rar已下载
附件【20144915793.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4-2007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 邮编:51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