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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指引
2013-05-28 15:27  

事项内容

申请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指引

办事依据

《广东省大中专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深职发〔2002〕12号)、《深圳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2〕2号)

初次认定的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等级、学历、资历条件

依据:《深圳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实施办法》第四项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使用原件扫描为JPG格式图片,300K以内,在系统上传。以下提及的相关材料均按此要求扫描上传),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

2、取得国(境)外高校学历者提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二)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2.由市、区组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调入的人员,同时提交:

(1)市、区组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原人事或者劳动部门)调令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已加盖生源地省教委招生办公章的毕业生招生名册(可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内地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3.其他人员同时提交:

(1)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

4.申请认定教师系列的,同时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扫描件上传到系统学历信息一栏即可)

5.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交人事处)

6.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人情况登记表

申请受理部门

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804A)咨询电话:89226015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人情况登记表》(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

2.申请人在OA流程中填写《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审批表》,同时将填写好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人情况登记表》作为附件上传。

3.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系统(https://sz12333.gov.cn/tpmisunit/zjindex.jsp)注册个人帐号,注册后告知人事处师资科,由师资科在系统中添加个人用户。

4.申请人登录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系统,按系统流程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相应材料扫描件(图片格式要求JPG,大小不超过300K),经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同时打印出带“仅供预览”水印的《深圳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签字确认后一并提交单位。(详细操作流程请阅读申报页面的操作说明)。

收费标准

认定费2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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