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9月员额制硕士层次教辅、管理人员招聘笔试已于近期举行。现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本次招聘参加笔试人员成绩详见附件1。
二、笔试成绩合格线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9月员额制硕士层次教辅、管理人员招聘批次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如下: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笔试成绩等级类别与进入面试规则
(一)笔试成绩等级类别划分说明
根据笔试成绩将本次招聘各岗位参加笔试考生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类别,各类别人员复审资格说明如下:
A类: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人数3倍范围内的考生具备复审资格。
B类: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人数4至6倍范围的考生具备复审递补资格。
C类:除A类、B类之外的其他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复审资格和复审递补资格,不再参加本次招聘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二)进入面试规则
1.笔试成绩合格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A类考生),经复审合格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以岗位拟聘人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取3倍名额时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2.同一岗位A类考生复审合格,已达到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面试人数的,不再审核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资格复审递补人选(B类考生)材料。
3.同一岗位A类考生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根据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递补B类考生可进入面试。
4.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则全部进入面试。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均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形式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工作通过线上方式开展。考生应在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前,按要求将资格复审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rlzyc@sziit.edu.cn,未按时、按要求发送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提供材料
有关岗位考生须提供有关复审材料,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材料清单(模板见附件2);
2.关于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资格复审承诺书);
3.报考材料:考生本人报名表(即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从系统导出,本人签名);
4.身份证明材料: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使用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身份证正反面应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集体户口的应提供首页和个人页);
5.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硕相应阶段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如为境内高校颁发,还需提供各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硕士层次均需提供);
港澳台地区学历的除提供有关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除提供有关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复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或因具有工作经历放宽年龄限制的,应提交可证明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各个阶段工作经历的完整劳动合同和能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完整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其他证明材料;有境外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工作签证、雇用合同、税单、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所在公司简介等佐证材料及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或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委组织部)最近3个月之内出具的有效党员证明等证明材料;
8.亲属关系情况诚信申报表,打印填写、本人签名(模板详见附件4)
9.其他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其他获奖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或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按顺序整理在同1个PDF文件内(请注意将各类证明材料整理到同一个PDF文档,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避免直接发送或压缩发送多个零散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岗位名 笔试成绩等级类别 姓名”(示例:教辅岗1 A 张三),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 笔试成绩等级类别 姓名 资格复审材料” (示例:教辅岗1 A 张三 资格复审材料),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前,发送至以下邮箱:rlzyc@sziit.edu.cn
(三)有关要求
1.请有关考生务必按时、按要求发送提交材料(以指定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视为个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不予受理(请有关考生务必安排好时间,确认材料备齐无误后尽早发送)。
2.笔试成绩合格且进入资格复审(A类)、资格复审递补(B类)范围人员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递补范围之外的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缺考、笔试不合格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递补范围,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3.考生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材料无效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合同);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根据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一次性提供要求的全部资格复审材料;多次发送的,审查组以考生第一次发送的资料进行复审(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请考生确定材料准备齐全后再发送;提供资料不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审查组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一步提供材料,考生自行补充提供材料的,不再受理;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供复审材料的,由审查组根据已有材料做出结论,如有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本次资格复审后,在后续面试、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学校将安排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考生(拟录用人员)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7.通过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发送电子版面试通知书,考生应在本公告附件3《资格复审承诺书》内的指定位置工整清楚写明本人接收面试通知书的指定邮箱,并确保邮箱正常使用,可正常接收邮件,学校将按考生提供的邮箱发送面试通知书。
考生未提供邮箱地址,或邮箱地址提供有误,或邮箱地址字迹不清,或邮箱不能收件等情况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考生应在本公告附件3《资格复审承诺书》内的指定位置清楚写明本人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确保联系畅通,因个人电话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9.本次线上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应在入职报到时提供前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供查验。
10.其他未尽要求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解释,咨询电话:0755-89226017,电子邮箱:rlzyc@sziit.edu.cn。
附件:1.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3.资格复审承诺书
4.亲属关系情况诚信申报表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7日